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操作介绍:
火灾报警控制器工作状态切换
一、火灾报警控制器工作状态切换的内容
1、开机工作状态/关机状态
火灾报警控制器安装调试或维修完成后,在投入使用进入正常工作状态时,以及控制器本机发生故障后准备维修或更换时,需要进行开机/关机操作。
2、主电工作状态/备电工作状态
火灾报警控制器电源部分由主电和备用电源组成,两者均具有手动控制开关,且能进行自动转换。在对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进行季度功能检查和测试、更换火灾报警控制器电源线路的熔断器,以及按设备使用要求定期对备用电源电池进行人工充放电时,需要进行主电/备电工作状态的切换操作。
3、手动控制状态/自动控制状态
为保证火灾确认后相关设备联动控制自动启动,以及在无人值守状态下设备联动控制可靠启动,或为避免个别场景下人为误操作、触发器件误报火警引发自动消防设备误动作,通过在火灾报警控制器上进行操作,实现对现场设备手动/自动控制状态的应急切换和平时的自动控制允许/禁止设置。
根据相关规定,在自动方式下手动插入操作优先。
二、区域型火灾报警控制器工作状态的切换方法
区域型火灾报警控制器状态的切换在本机进行操作,并通过本机界面进行显示。
值得注意的是,按照《火灾报警控制器》和《消防联动控制系统》规定,上述操作在火灾报警控制器操作级别划分上属于进入Ⅱ级操作功能状态,应采用钥匙、操作号码才可输入。
在开机时,首先开启主电开关,然后开启备电开关。如有联动电源和火灾显示盘,再开启联动电源和火灾显示盘的主电开关、备电开关。开机后火灾报警控制器显示器可显示系统初始化提示、声光检查、外接设备注册、注册结果显示等开机运行信息,开机界面因设备的生产厂商不同会存在差异,完成后如无报警和屏蔽信息即进入正常监视状态。
在关机时,要注意备电开关一定要断开,否则,由于火灾报警控制器内部依然有电路工作,将导致备电放空进而可能损坏电池。由于火灾报警控制器长时间存放而不使用,应按火灾报警控制器使用说明书要求周期或每个月开机充电48h。如果火灾报警控制器主电断电后使用备电工作至备电保护,此时电池已放电至终止电压,需要尽快恢复主电供电并给备电电池充电不少于48h,如果备电放空后超过一周仍不进行充电,很可能损坏电池。
另外,火灾报警控制器主机因生产厂商不同、规格型号不同、执行产品标准版本不同,手动/自动控制状态的切换方式也不尽相同。一般存在界面综合操作、转换钥匙操作,以及手动控制状态转换自动控制状态的一键快捷操作等几种方式。
技能鉴定:区域型火灾报警控制器开关机、电源工作状态切换、控制状态切换操作
操作步骤 :
1、区域型火灾报警控制器开关机操作
(1)开机操作。打开机箱前面板→开启主电开关→开启备电开关→面板显示开机界面,主电工作状态指示灯常亮→合上机箱→填写记录
(2)关机操作。打开机箱前面板→断开备电开关→断开主电开关→面板显示器及所有指示灯全部熄灭→合上机箱→填写记录
2、区域型火灾报警控制器电源工作状态切换操作
确认当前主机电源处于正常工作状态,由主电供电;断开主电开关,切换为备电工作状态,指出指示灯及显示器变化信息;开启主电开关即由备电工作状态切换为主电工作状态,指出指示灯及显示器变化信息;填写记录。
3、区域型火灾报警控制器控制状态切换操作
区域型火灾报警控制器处于正常监视状态时,通过操作按键、钥匙等方法切换控制状态,填写记录。